有哪些情況需要服務變更稅務登記?
來源:京口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:2021-04-08
京口稅務變更流程,納稅人的稅務掛號內容發作變化時,在工商機關處理掛號的,應自工商機關處理改動掛號之日起30日內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掛號機關申報處理改動稅務掛號;按規則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處理掛號的,應當自有關部門同意或許宣布改動之日起30日內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掛號機關申報處理改動稅務掛號。
一、納稅人的情況發作以下變化應處理改動稅務掛號:
(一)改動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稱號;
(二)改動法定代表人;
(三)改動經濟類型;
(四)改動地址或運營地址;
(五)改動出產運營范圍或運營方式。
(六)改動出產運營期限。
(七)增設或吊銷分支機構。
(八)電話號碼發作變化。
(九)稅務掛號別的內容發作變化如開戶行信息。
二、改動稅務掛號應處理哪些手續:
(一)改動稅務掛號應向稅務機關報以下材料;
①供給改動后的《營業執照副本》及復印件;不需處理《營業執照》的有關單位同意改動后的文件及復印件;
②供給改動內容(項目)的有關證件及復印件;
③跨所改動的需經原主管征收所同意,并填寫《局內跨所改動稅務掛號請求審批表》;
④填寫《改動稅務掛號請求審批表》,并加蓋公章、代碼章;
⑤稅務機關請求供給的別的有關材料及復印件;
⑥攜帶原《稅務掛號證》正副本、購領發票卡;
(二)稅務機關應自收到《改動稅務掛號請求審批表》和有關證件材料之日起15日內審閱結束,符合規則的,應將改動事項在稅務掛號證件的副本中“改動記載”頁上填列改動內容和時刻(或只在當地稅務局信息管理體系內進行改動修正)。改動稅務掛號內容涉及稅務掛號證中掛號項目的,應從頭換發稅務掛號證,一起回收原稅務掛號證正、副本,京口稅務變更。